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任国泰辞去阜新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6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任国泰辞去阜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