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2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会期2天。1月13日报到。 建议大会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1年阜新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