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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事要解决”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园地 发布时间:2009/04/20 0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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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文良
 
      笔者最近翻阅了全国人代会期间的几期简报,注意到一些人大代表在审议中十分关注信访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府和“两院”的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
      作为一名在信访部门工作过的同志,笔者深表赞同。并认为,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做到“事要解决”。
      近年来,各地经济发展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由城区动拆迁改造、农村土地调整和征用、职工下岗分流、企业破产转制、社保医保不到位,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等引发的上访相伴而生。因此,信访工作任务很重。信访工作必须加强。
      做好信访工作,首先是要提高认识。“不因事小而不为”。因为“最现实”的问题往往是小事。但处理的如何,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关系司法机关的形象。目前信访问题更多地表现为利益问题,权利问题。有很多重大信访问题一开始很小,因没引起重视就逐渐拖“大”了,解决起来难了。
      其次,是对上访群众讲一点感情。有时,对上访群众的感情和同情比接访技巧本身更重要。在公安“大接访”中,有的公安局长感叹,仅仅给上访的百姓倒了一杯水,诚恳地承认了工作中的不足,就使“老上访”“泪流满面”,表示不再上访。敞开大门,真情相送,真诚对话,往往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谅解。
      当然,最关键的是“事要解决”。解决老百姓的诉求,很多情况下需要由政府或单位“买单”,支付“和谐”成本。需要“两院”在一些问题处理上舍下面子,矫枉过正。有的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原因就在于一些部门的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和麻木不仁。代表们建议加强信访工作,也是希望有权部门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动真的”。
             
丰富监督工作方式很重要
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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