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川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我市具体化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突破阜新战略,实现经济转型振兴、社会稳定和谐极为重要的攻坚之年。对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2010年是届中之年。在这一年里,继续坚持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严肃认真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向全市各族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唯一的选择。 两年的积极探索与努力工作的实践证明,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同时,注重行使监督权,对于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加强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完成各自年度目标任务,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本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与《监督法》实施,恰好同时同步。总结两年实施《监督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有一个共同体会:要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就必须丰富人大监督工作方式、增强人大监督时效。丰富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时效——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这四项每前项都是后项的因,而后项是果,同时这四项不仅是递进式的因果关系,而且每前项及前诸项都构成了后项的综合成因。显然,前项越活跃、充分,后项就越显著、越理想。 依监督工作方式而言,《监督法》表述为7种,即第二至八章,其中通常用的主要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及一年一度的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即第二、三、四章。又其中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项调查研究”。在过去的两年中,人大常委会曾对就业等问题组织过调查研究,取得了很好效果。这个做法完全可以坚持下去,并适当“放大”,即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代表,分成若干组,选择若干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调研人员可以多一些,调研专题可以覆盖面大一些,调研时间可以长一些,调研情况和问题可以深入一些,听取意见和建议可以更广泛一些,然后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连同专题调研报告一并送“一府两院”,并明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在常委会上作出报告(或书面报告)。还可以把这类专题调研与代表视察、代表活动、走访群众等活动结合起来,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了解情况更全面,交流讨论更深入,从而使意见和建议更中肯。 总之,认真学习《监督法》,从法律文本规定中选择、开拓、丰富监督工作方式,是增强监督时效、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的第一步。这一步走好了,才有希望寻找到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展现新局面的大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