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通知公告:
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环节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园地 发布时间:2010/08/24 1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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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川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和大会闭会期间就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事务对“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就决定了——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的“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必须认真对待,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由代表选举产生的人大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则必须对代表建议认真整理,分门别类,及时交办,并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负责督办。
      以上就是关于代表建议工作的法律规定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做法。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和互相借鉴兄弟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经验,已经探索出许多带有规律性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好做法。结合阜新市历届特别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际,这些好做法的主要部分值得坚持和发扬。
      第一,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都应继续贯彻落实2005年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个政治高度出发,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环节。9号文件指出:“要明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范围和程序,认真负责地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处理的质量。”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思想基础。我市代表建议工作之所取得越来越好的成效、代表越来越满意,关键就在于此。
      第二,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以及其他组织、单位应把代表建议办理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本职工作的一个积极动力和完善本职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人大常委会讲,可以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视察、调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以及从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中选择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等方式,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把人大常委会工作进一步搞好、搞活,让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从政府讲,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过程主动转化为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密切联系代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的过程,以利于在事关坚持改革开放、实现转型振兴、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上更好地坚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从而推进阜新的科学发展,努力使政府工作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众的特殊利益。
      第三,提高代表建议工作的透明度,为公民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创造条件。全部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透明度高、公开性强,代表建议工作更如此。代表建议,从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到最终办结,答复代表,都可以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或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的代表建议工作,《监督法》规定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布。通过向社会公开、公布代表建议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认识、理解、掌握、学会: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要求和呼声、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一府两院”和相关组织、单位研究处理建议并负责答复。显然,这是一个合法、合理、畅通、及时、有序、有效,而且弊端最少、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途径和方式。这一途径和方式,符合中国国情。一透明就公开,一公开就具体,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有效。这是一个带有规律性的现象。提高代表建议工作的透明度,还可以使人民群众更了解、更接近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更好地发挥主人翁作用。这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努力做到权力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有力的推动和促进。

 

 

规范代表活动目的在于保障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认真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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