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聪颖主持召开历史文化保护立法论证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做好我市历史文化保护法立法工作听取相关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会上,与会人员是围绕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交流,提出了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王聪颖指出,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有良法才能实现善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日前召开的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对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作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科学立法。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推出具体的立法规定,切实实现立法效果。三是明确任务,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立法法,学习立法相关的政策文件,学习全国人大、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加强定向学习,明确立法要求,熟悉相关程序,掌握相关知识,尽快进入角色。四是统筹力量,加强领导。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政府文旅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负起责任。要将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列为明年重点工作,组成领导机构,指定专门力量,开展论证、调研工作,明年上半年要在调研其础上确立立法题目,之后转入专题论证和调研工作。五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立法论证过程中,要按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注重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人大有关专委会和政府部门之间要形成共同推动立法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