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聪颖、刘林,党组成员毛巨贤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聪颖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到全面领会讲话精神实质、提高对编制工作认识、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严格执行《条例》各项具体规定。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编制工作与组织工作密切相关,与党的领导密切相关。人大常委会机关两级党组要严格执行编制工作条例,重要事项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二要严格执行编制工作规定。按照权限做好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工作,按照设定编制职数进行干部配备,杜绝超编超职数现象发生。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增强“三定”规定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