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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人大来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法律监督 发布时间:2023/09/05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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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

推进种业振兴  确保粮食安全

 

88日、9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健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委书记胡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会见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副市长孙宇、陈磊参加相关活动。

在阜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彰武县章古台镇沙地所中草药圃、彰武县四合城镇林场、省农科院沙地所、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阜新县分公司、阜新县扎兰营子镇铁辉种业有限公司、辽宁田园实业有限公司和阜新县王府镇于洋农资商店,详细了解了《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大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民族种业重要指示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持续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种业发展、保证《种子法》落地落实、夯实种业振兴法治基础的有效举措。

就进一步推进《种子法》贯彻实施,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和保证《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顺利实施,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重要支撑;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依法做好种质资源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鉴定利用工作,加大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保护地建设力度,防止优异种质资源流失,夯实育种自主创新基础;要依法支持和推动品种创新,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植物新品种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制度,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民的指导和培训,让良技良法服务良种,发挥处最大效益;要依法严厉打击种子侵权行为,进一步增强基层执法力量,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起来,形成种业保护的合力;要依法强化现代种业支持保障,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加强引导和支持,创新落实举措,为推动辽宁种业振兴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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