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劳动合同法》更好地贯彻实施,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阜新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从9月9日起,市人大常委会由师勤副主任带队分三阶段对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北建集团消防支队工地、阜矿集团五龙煤矿、阜新双汇、阜新嘉隆电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检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名册、帐表、合同书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资料,到施工工地、生产车间、职工宿舍走访部分一线职工、农民工和女职工,倾听他们的心声,并在部分受检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到职工生活区进行视察,了解贯彻《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检查组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商业局、信息产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讨论。通过实地检查、座谈和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围绕着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加班薪酬和休假等方面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10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此前开展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副主任袁传军、张永廷、师勤、金宗彦,秘书长杜占林和驻会委员及检查组成员参加会议。 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强化学习宣传、强化制约机制、强化指导和服务、强化监察执法和加大劳动争议调解裁决力度等切实有效措施,《劳动合同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温建国在讲话中对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温建国指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就做好下步工作,温建国强调,要继续提高认识,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注意总结,加以宣传。同时更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从保护民生、维护民权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转型振兴和“突破阜新”战略顺利实施。(程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