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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座谈会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法律监督 发布时间:2008/09/10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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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8月18日上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座谈会。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两县五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及经济办主任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同志、县区人大经济办主任分别汇报了全市及各县区的实施情况,并就存在问题及下步深入贯彻实施的建议进行了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彬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及各县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关于今后工作,刘跃彬副主任强调指出,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各涉法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掌握法律实质和有关规定,领会出台本法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普及程度;三是要完善服务体系,增加资金投入,建立保证机制。要建立必要的投入机制和保证机制,整合资源,科学调剂,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四是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这部法涉及农委、科技、工商、技监、动监、卫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保证这部法律在我市得到有效实施,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检查监督。农产品质量关系老百姓的饮食安全,乃至生命安全。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党和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意义重大。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检查,依法监督,力求实效。(柳庆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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