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宏带领调研组来阜,调研“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班昊陪同调研。
调研组分别来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示范性实践教育基地、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阜新镇皂力营子村等地了解人民调解室、法治文化广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围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质效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对我市“八五”普法成果予以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一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认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要转变工作理念,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这项法定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相结合,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普法工作从“知识普及”向“能力提升”转变,着力提升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