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副主任海淑梅,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公安局看守所、辽宁观策(阜新)律师事务所、辽宁万策律师事务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地察看,详细检查了解律师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对接民营企业发展法律需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司法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反馈。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旨在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加强律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监管,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律师法》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深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律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正能量。要依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服务能力,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切实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推动强化制度落实、完善规则体系、健全协同机制,强化律师权益依法保障、执业活动依法规范。要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律师执业诚信体系建设。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研,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将检查成果转化为推动法律实施的具体举措,为推动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