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阜开展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刘志伟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辽宁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市政府秘书长张晖,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分别到瑞应寺景区、蒙古贞博物馆、查海遗址博物馆、宝地温泉康养度假区等旅游景点,从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合法权益保障、现代旅游体系建设等方面,详细了解旅游“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分别召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会和旅游从业人员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围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深入交流,与会同志针对法律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依法治旅、全面加强依法兴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度挖掘、梳理、整合好阜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工业遗产、自然风光等文旅资源,打造辨识度高、满意度好、独具地方特色的阜新旅游品牌。要持续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完善景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旅游体验拉动吸引力和回头率。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优化投诉处理运行机制,全力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