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淑梅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和部分人大代表调研我市法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
调研组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细河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工作汇报,与基层法官开展座谈交流。调研组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给予肯定,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政治站位高,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万人成诉率”等指标持续下降。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要求,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调研组强调,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各单位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职责定位,汇聚整合司法、行政、仲裁、公证、调解等多方治理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衔接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二要以群众满意为基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司法程序之前,运用法治思维,评理说事,定纷止争,倾心为民解忧,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三要健全完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加强“四所一庭”“四级联调”联动,促进法院与调解组织互动互补,加强法院对案件的跟踪指导;四要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注重吸纳人民群众信任、热心调解事业、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提升调解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