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国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副主任海淑梅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江义、朱海泉,秘书长陈志宝和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树坦,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阜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审议《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阜新市清洁取暖促进条例》《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三部条例(修正草案)及说明、关于我市优化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阜新市本级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阜新市本级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议案及说明。
会议听取了以上四部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阜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决议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胡国勇在讲话中指出,新当选的同志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发展成果、人民福祉、履职成效。结合会议议题的贯彻落实,他强调,要加强立法实施评估,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范围,抓好宣传贯彻和实施执行,加强检查监督。要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释放内需潜力,增强外部活力,推动政策赋能;加强对重要政策落实、重点资金使用、重要支出调整等方面监督。要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进行动态分析、现实状况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在国土空间规划、学校硬件达标、财政经费等方面实施普惠性保障。要加大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力度,在提高消防本质安全、制度落实执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意识增强等方面下功夫,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