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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6/04/17 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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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国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副主任刘江义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林、海淑梅、朱海泉,秘书长陈志宝和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琦,市监察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胡国勇在讲话中强调,新任职的同志要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积极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阜新实践贡献力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好九五普法工作,压实普法宣传主体责任,组织好实施好领导干部述法及法律七进等活动;要加大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双清零攻坚力度,统筹做好债务风险后移叠加、县区风险向上传导、债券资金投向结构失衡等问题的预防和化解,发挥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提高对债务整体把控能力,助力全市经济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国家双碳战略,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做好法典实施前的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工作,做好法典宣传解释、贯彻实施工作。

胡国勇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抓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环保问题开展前伸式、穿透式监督,同题共答;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效,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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