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 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任命的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的说明。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副主任袁传军、周久才、张永廷、刘跃彬、金宗彦,秘书长杜占林和委员出席会议。温建国、袁传军分别主持会议。副市长李明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我市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及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和完善我市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供保障。要加快市图书馆、会展中心(博物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专业文艺团体没有演出场地、市煤矿博物馆(万人坑遗址)展馆破损严重等问题,努力争取项目资金,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提升文化产业效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高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会议在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时指出,检察机关要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机构与队伍建设,充实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量,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实效。通过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受理案件范围、类型、条件及申诉要求,让更多的公民、法人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程序。加强与信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受案转办制度,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案源。在坚持对民事行政案件抗诉这一主要监督形式的同时,还要灵活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监督、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