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作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要抢抓机遇,加快新一轮突破发展,努力打造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为进一步推进《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会议建议: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加快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高度重视转型示范市的发展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大力引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扶持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的优势企业,着力构建节能、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推进商贸、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等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老工业区搬迁和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打造工业遗产旅游示范区。以沈阜200万亩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带建设为契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大力实施企业“提升工程”和“倍增计划”,在做大做强现有企业的同时,集中力量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和吸引有较强支撑力、拉动力的大企业的推进工作。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制造业、产业配套和生产性服务业并存、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要坚持科学、理性、择优招商,注意研究引进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严格禁止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及税收贡献率低的项目。 (三)坚持民生为先,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针对破产矿区遗留问题做好策划和包装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促进有关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继续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重视发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培养新型适用人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关于阜新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财税为中心,突出抓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实现了平稳发展。为确保全年计划指标完成,会议建议: (一)积极抢抓机遇,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继续发扬“三争取”的精神,抢抓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将面临的新一轮政策机遇,最大限度的争取政策支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的有效调控作用,把生产要素、优质资源向重点项目建设倾斜,特别要储备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项目、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方针,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 (二)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把调结构的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在传统产业优势逐步削弱、新兴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的困难时期,一方面要对传统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充分有效利用资源优势,科学规划产业转型,努力提高产业丰厚度,拉长产业链条,从市场需求着眼,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态,在服务业规模发展及结构优化上实现新突破。 (三)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努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要深刻剖析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尽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解决并取得实效。要调整优化要素配置结构,加强对要素配置的统筹,促进要素向高端产业、优势企业、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有引领作用的领域集中。要深入企业,掌握实情,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关于阜新市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克服困难,组织财政收入,完成了上半年财政收支任务。针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培育财源,形成稳定的税收增长点。面对当前严峻的税收形势,要切实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支持科技创新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企业财税贡献率,确保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断创新税收征管模式,优化税收服务,突出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征收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和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我市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积极统筹资金,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困难群体就业、城乡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重点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重点项目支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财政新增支出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的追加,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扎实有序推进预算公开,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着力防控地方债务风险。 四、关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强化法律宣传,优化食品安全环境。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针对群众关切,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强化对生产者、经营者守法意识的宣传。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曝光违法案件。 (二)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果。加快推进县、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监管力量,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流通、农产品等领域的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四级监管机构和队伍,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格局。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基金,畅通投诉渠道,健全食品安全防范网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做到专项综合整治与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地结合,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联运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落实好“第一责任”。提高处罚力度,严禁以罚代管和以罚代刑。严格食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从食品的源头上把好入口关。 (三)整合各方力量,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切实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重点向设备装备、风险监测、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倾斜。引入新机制,加强抽检和送检,逐步实现对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的检测全覆盖。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针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充实执法队伍,把好人员进口关。要强化责任,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经营责任,做到明确具体。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提升队伍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