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副主任袁传军、周久才、张永廷、刘跃彬、师勤,秘书长杜占林和委员出席会议。 温建国、袁传军分别主持会议。 市长潘利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2009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任免干部职务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和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阜新”建设,要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暴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以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易发等区域为重点,加强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要夯实公安机关基层基础,积极解决公安机关基层警力不足等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高度统一。 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和新施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依法保障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作用。要突出监督重点,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把关系重点民生、政府投资性资金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重从体制、制度上解决问题,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