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要抓好侦破机制建设,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暴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社会巡逻防控力度,从严从紧落实社会治安管控措施;不断提升科技防范手段,继续加强技防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源头预防措施,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以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易发等区域为重点,加强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针对我市精神病人杀人占杀人案件一定比例的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要依法加强管理和监护。 (三)夯实公安机关基层基础。要积极解决公安机关基层警力不足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等实际问题,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刑侦工作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 (四)提高公安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重视加强“司法良知”教育,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高度统一。 二、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和新施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依法保障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作用。 (二)突出监督重点,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把关系重点民生、政府投资性资金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注重从体制、制度上解决问题。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对上述审议意见,市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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