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阜新市本级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客观揭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市本级预算执行工作,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切实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提前和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与调整,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和权威性。强化部门和项目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与核算。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考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组织管理,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各类不按规定程序违纪招投标的行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严格项目考评验收和结算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要强化对审计和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营造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审计部门要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提升审计内涵。按照真实、合法、效益的要求,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同时,要强化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