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
7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聪颖,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副主任刘江义、海淑梅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出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方案。
付志宏指出,加强执法检查报告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延伸,也是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做了非常详实的工作安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就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付志宏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围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深入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研究解决方案,确保绿色建筑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做好在绿色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依法监管,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力推动我市建筑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及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对人大机关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