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1日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会期2天半。1月7日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
建议大会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阜新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阜新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阜新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阜新市202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和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5年阜新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