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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决定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事项决定 发布时间:2022/07/05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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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定

 

(2022年4月18日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阜新作为资源型城市,工业历史悠久,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不同历史时期,保留了大量具有典型性和重要性的工业遗产。这些工业遗产历史价值举足轻重,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也十分突出,承载着阜新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历史记忆,赓续着城市的血脉,彰显了“煤电之城”的辉煌和阜新人民的奉献精神,已经成为阜新的城市符号。目前,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相对薄弱,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和工业结构调整,由于产权复杂、资金匮乏等原因,一些工业遗产遗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有的遭到遗弃、破坏、损毁甚至灭失。工业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为切实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深度挖掘其工业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促进企业转型和城市更新协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原则、保护范围和重点

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应当发挥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工业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应当明确保护范围和重点。目前,阜新煤炭工业遗产群已入选2020年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新邱煤田遗址、海州矿坑、阜新万人坑遗址、平安煤矿职工俱乐部、单斗挖掘机(99号电镐)、3D型推土犁、ZG·150-1500型电机车、上游(SY)型蒸汽机车等8个核心物项列入国家级工业遗产名单。除以上物项外,能够反映我市工业发展历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和较高历史、科技、文化、社会等价值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亦应纳入市级工业遗产保护范围。对于体现阜新工业特色的煤炭、电力、石油、酿酒等行业遗存要给予重点保护。

二、做好工业遗产的普查和认定工作

市、县工信部门应当设立工业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工业、文物、历史、文化、社会、城乡规划、房产、建筑、国土资源、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工业遗产的认定、调整、撤销以及规划、保护、利用等有关事项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市、县工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制定详细的本级工业遗产价值评估标准和办法,并予以公布。市、县工信部门应当定期对有保护价值的工业遗存组织普查和专项调查。除不可移动工业遗产外,还应组织可移动工业遗产收集整理,并根据调查成果,建立工业遗产资源库,进行历史资料挖掘和保护价值与类别的评估。市、县工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调查和社会推荐基础上提出本级工业遗产建议名录,经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审查合格后,纳入市级或者县级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和省级工业遗产认定条件的,工信部门要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符合文物、历史建筑等认定条件的,文物、住建等部门要按程序积极申报。 

三、建立健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保障机制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市、县工信部门会同文旅广电(文物)、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利用规划。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专项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加强机构和人员保障。市、县工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四是加强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制定出台《阜新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

四、压实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目前,我市大部分工业遗产产权归属企业,企业是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主要责任主体。作为工业遗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照“谁使用、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履行工业遗产保护主体责任。工业遗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在遗产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立保护标志,内容包括遗产的名称、标识、认定机构名称、认定时间和相关说明。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者指定专人监测遗产的保存状况,划定保护范围,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确保核心物项不被破坏。

列入市工业遗产名录的物项,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在拍卖、转产、转制、置换时,应当及时向市工信部门报告。

五、搞好工业遗产的开发和利用

加强对工业遗产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可依托工业遗产设立矿史馆、陈列馆、博物馆、主题文化景观公园、文化艺术创意中心、体育场所等文化设施,或者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街区)、科普基地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积极利用工业遗产开发区域或者跨区域的工业旅游线路。      

六、加强领导,形成强大合力

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市政府应当成立阜新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中难点问题。市工信局指导并监督县区和企业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文旅广电(文物)、发改、财政、国资、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科技、公安、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确保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可持续开展。

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宣传教育。结合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成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展览和讲座、媒体宣传、整理出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工业遗产书籍等,充分展示工业遗产的丰富内涵和历史价值。通过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的深刻认识,使保护工业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活动,形成浓厚的氛围,使工业遗产从尘封记忆中走出来,焕发出新的光彩。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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