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姚文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土地储备项目差额补足项下资金议案的说明》,对《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土地储备项目差额补足项下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建设用地的土地储备整理,对加强土地利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提请审议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土地储备项目差额补足项下资金的议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批准地块的土地储备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建立市与相关区的偿债机制,完善相关手续,落实还款责任主体,积极筹措偿债资金,足额提取偿债准备金,确保按期还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季度将资金到位、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检查本决议的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