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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事项决定 发布时间:2016/01/11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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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 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长杨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的工作,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重点工作,思路清晰,目标可行,措施有力。

    报告实事求是,符合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5年,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积极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保持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振兴总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四个着力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开创转型振兴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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