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