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恩举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事项的请示》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刘恩举为阜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