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中平辞去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29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和蒋中平的辞职请求,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蒋中平因工作变动辞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