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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建设 发布时间:2017/03/10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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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

 

    2014626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1227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是加强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和实效,有利于加强代表履职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对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落到实处。

二、内容和方法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代表团。通过工作调研、走访、参加代表团活动等方式,充分听取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各联系一个人大代表(专业)小组。通过联系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

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各联系一个代表工作室。通过联系代表工作室,直接接待选民,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联系3—5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联系1名市人大代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代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活动情况,采取座谈会、电话、电子邮件、微信、信函、约谈、走访和接待来访等多种形式联系人大代表,倾听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与市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了解群众关注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5、建立【阜新人大代表手机短信平台】。建立人大代表数据库,将全国、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分成5个组,至少每半个月向各级人大代表发送一条短信息,及时将人大工作动态等传达给每位人大代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6、建立【阜新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网络互动,实现代表建议网上提交,随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实现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常态化,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畅通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渠道。

7、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包案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每年选择部分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包案,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督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加快代表建议办理进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通过包案督办代表建议,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8、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会议之前,根据相关议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争取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每位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部分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既有效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同时,也相应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

三、工作职责

1、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汇报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联系代表工作,建设好代表工作室,安排好代表接待选民等工作。

2、各代表(专业)小组要结合年度活动计划,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应主动邀请与之联系的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参加;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主动向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3、代表工作室应将人大代表的照片、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对外公开,同时可以制作印有人大代表姓名和联络方式的代表联系卡向选民和群众发放。安排各级人大代表与选民见面,接待选民的时间、地点和人大代表姓名要提前公示,定期向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4、被联系的代表参加与之联系的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组织的会议、视察、调研等各项活动,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联系。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围绕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内容,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客观的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四、服务保障

1、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做好5级人大代表信息录入和手机短信平台、履职网络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主任会议成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包案督办代表建议的组织协调,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2、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在做好自身联系代表工作的同时,协助分管主任做好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向所联系的人大代表提供有关信息和相关资料。

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在联系代表活动中,对于各方面提出来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交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按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转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4、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协调市直主要新闻单位,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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