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9月下旬即将开展的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9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建国、副主任张永廷、秘书长杜占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共同参加了学习。 据了解,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来自市劳动仲裁院的同志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讲解,并列举典型案例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法律责任和特别规定等内容进行了生动讲解。 机关干部通过学习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深入的理解,这将对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保障该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王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