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常春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二、决定免去海国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