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刘亚权为阜新市司法局局长; 二、免去郑英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朱琦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免去崔萍、祖立斌、贾春祥、范雅琴、张国新、张剑、刘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批准免去代玲阜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六、批准免去付海廷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七、批准免去王志金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八、批准免去杨利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九、批准免去张武杰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批准免去徐晓波新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一、批准免去刘凤斌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二、批准任命杨利为阜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批准任命刘凤斌为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批准任命付海廷为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批准任命王志金为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批准任命代玲为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批准任命张武杰为新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八、批准任命徐晓波为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