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将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属性的深刻揭示和实践阐释。
政治机关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政治属性。这一属性强调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体现了制度的政治底色;要求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因而,这一属性明确“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民主属性。这一属性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来源(人民授权)和权力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求人大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因而,这一属性明确“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明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工作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法治属性。这一属性强调人大积极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体现制度的实践效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设计”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求人大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因而,这一属性明确“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代表机关的定位体现了人大的人民属性。这一属性强调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体现制度的人民性本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合法性和生命力的源泉;要求人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因而,这一属性明确“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四个机关”所具有的政治属性、民主属性、法治属性、人民属性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政治性是方向保证,确保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服务于国家发展的正确政治目标,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民主性是核心途径,是实现人民性的主要方式。法治性是规则保障,是实现人民性和民主性的根本保障和运行规范。人民性是根基和目标,是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四性”最终统一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之中。同时,还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升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能力素质,使之适应“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