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林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
副市长杨占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阜新市蒙古族中学、阜新富百年餐饮有限公司和东门外农贸市场进行实地察看,依照法律详细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反馈。
执法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实施好这部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最大民生工程常抓不懈,聚焦法定职责强落实,聚焦关键领域强监管,聚焦法律实施强效果,确保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汇总此次执法检查情况,形成高质量执法检查报告,既指出问题,又提出针对性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查情况,同时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依法推动执法检查意见建议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