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阜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9月12日,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刘兴伟带领执法检查组来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委书记胡涛会见了执法检查组成员。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鹏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市委常委、副市长林艾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聪颖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分别到阜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阜新市中医医院新建项目现场,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详细了解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与会同志针对法律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阜新市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聚焦薄弱环节,排查关键部位,加强系统治理,着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检查组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和空白监管现象,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杜绝侥幸心理;要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着力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完善动态更新、底数准确、信息共享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坚持标本兼治、群防群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推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更加规范化、精准化,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