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 提升动态管控能力 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明山,副主任王东勋及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市人大法律代表小组成员参加视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韶军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来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详细察看了派出所的勤务指挥室的使用情况,了解了全市治安防控网格化巡防体系的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视察组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项部署要求,逐步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创新思路方法,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有序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打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视察组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创新治安防控体制机制,提升动态管控能力。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协作,共同建立现代化、信息化、实战化、攻守兼备的治安防控体系。二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强化立体防控,织密防控体系网,实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要强化严防严打,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全力以赴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三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综合运用道德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种手段,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向基层延伸,走出一条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路子。四要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社会信息资源整合,构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公安主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防控格局。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我市转型振兴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