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5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王润俊率领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就《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召开辽西地区四市座谈会,征求《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铁民,市长甄杰会见调研组一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志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来自锦州、朝阳、葫芦岛和我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阜新市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调研组指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非常高。通过调研,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科学、合理、严谨施策,让《条例》更加有操作性。针对座谈中涉及到的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组织的作用以及解决小区物业费收费难等问题,调研组表示要认真吸纳总结,进一步把《条例》修改完善好,推进《条例》的执行。 在阜期间,调研组还来到怡静园小区和祥宇尚品小区进行实地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委员商向东,省住建厅副厅长潘学俊参加调研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