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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发布时间:2023/09/05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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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8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志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彦超,副主任海淑梅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聪颖,副主任、秘书长刘林,副主任刘江义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夏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谷东芳,市纪委监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阜新市清洁取暖促进条例(草案)》及说明、关于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本级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南与阜蒙县架桥互通的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市本级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及《阜新市草原保护条例》《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请示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议案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阜新市清洁取暖促进条例(草案)》及有关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付志宏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处理好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意见,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条例实施前准备,加强宣传和引导,确保法规落地见效;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扎实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工作成效,保障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履职为民、担当尽责,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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