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6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阜新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阜新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建成区绿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及说明、关于加快恢复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关于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增补城市绿地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预算执行的源头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专业培训,提高依法执行工作水平。要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科学谋划、分类施策,调整优化防护林网结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设立农田防护林建设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加强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增补城市绿地工作,做好《阜新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大型绿地建设项目。要做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学校、社区等重点阵地,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市监委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视整治成果转化,着力做好监督整治“后半篇文章”,继续保持惩治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