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 选举任免 代表工作
通知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3/06/04 08:43:00
来源:  单位:  发布人: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惠民实效明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其纳入财政预算,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投入。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在城市新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时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政府应明确并协调有关单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支持,争取其取暖费、水电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社区卫生资源利用率。要逐步将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办法,促进患者分级就医,合理转诊。对符合标准但还没有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部门应抓紧办理。
    (三)提高素质,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大医院高中级医护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轮岗制度。加大对现有社区卫生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社区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要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大医院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缓解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四)加强监管,完善服务功能。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参与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度。要加强健康教育,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模式。
      二、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创建平安阜新为目标,紧紧围绕“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工作环节,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以打击为首要环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科学合理配置警力,抓好侦破机制建设,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黄赌毒”和诈骗等违法犯罪。
    (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警力下沉,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不断提升科技防范手段,继续加强技防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源头预防措施,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全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治安整治行动。
    (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强化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公安干警的实战能力。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警力,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发扬依靠群众的传统,动员社会力量,健全完善群防群治体系,更加有效地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友情链接
阜新新网 沈阳人大 大连人大 人民代表网 北京人大 上海人大 深圳人大 重庆人大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辽ICP备08101333号-1
技术支持: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