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阜新市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阜新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阜新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阜新市本级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审计部门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全面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建议: (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算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及队伍建设,及时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预算管理、税收征管、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以及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举一反三。 (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和查处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水平和效果。通过审计监督,促进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注重用制度规范预算执行,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关于阜新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在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全市上下克服困难,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为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针对目前经济增长放缓、产品需求不旺、经济运行压力加大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不断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调度,及时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掌握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规划,推动企业科学合理决策,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加大对企业技改、并购重组、开拓市场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骨干工业企业的培育,在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上做好服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梯次发展原则,加快发展煤化工、液压、氟化工、皮革、板材家居等重点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集群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加快氟化工、皮革基地的用水、用电、用气以及排污等设施的建设;强化对产业集群的综合管理,做到规划、布局、政策、调度、管理的“五统一”。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注重引进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以及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集约高效利用我市现有资源;注重引进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税收贡献率项目,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引进项目与产业集群建设、地工产业发展、城镇化进程和县区园区载体相结合,真正形成集群的集聚效应,做强做大传统优势地工产品,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更加合理。 (四)继续做好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形成层次有序、分工明晰、优势互补的格局;积极鼓励开展研发设计、品牌营销、供应链管理、售后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将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作为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切入点,加快形成完整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推进服务业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全面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积极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重点抓好玉龙新城等新城建设;高起点规划,合理有序搞好县城及重点镇建设;搞好城镇化建设攻坚战,推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阜新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上半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各项收入,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预算任务。同时也应看到,上半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部分税种收入下降和国库资金调度紧张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会议建议: (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走势和各项政策变化,积极应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对策,做好对经济和财政运行的调度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我市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培植有效财源,确保财力持续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组织好财政收入,积极主动适应宏观政策调整的新要求,利用科学手段,突出工作重点,优化税收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入库的均衡度,实现应收尽收,防止虚增收入,不断增加新增长点,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财政新增支出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急需的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严格控制部门预算的追加,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强化对国库资金的调度管理,定期做好国库资金的分析和预测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 (四)做好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早谋划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部署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项目设置,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了防治并重,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针对历史欠账多、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等问题,会议建议: (一)针对煤烟、尾气、化工、油烟、扬尘等各类污染源,严格项目审批,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污染;实行集中供热,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采用新能源、新技术,从根本上治理污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针对目前大气污染管理责任分散的现状,对涉及大气污染管理的部门,要统一调度、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三)加快更新大气监测设备,配齐专业人员,科学布设监测点位,及时向社会公布PM10和PM2.5等空气质量信息。 (四)加强建筑扬尘防治,重点加强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施工等现场管理。加快机动车清洁能源改造,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2015年全部淘汰黄标车。 五、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审判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针对审判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审判监督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审判监督力量与任务、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两级法院要明确审判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审判监督工作意识。要建立健全二审和再审案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注重申诉案件的审理,建立审判监督工作与涉诉信访、案件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审理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维护司法权威。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认真审理各类二审、再审案件。落实审判监督工作的各项措施,理顺法院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减少案件审判中的差错,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法官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办案。要加强业务素质建设,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要重视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把审判经验丰富、作风过硬、富有高度责任心的法官充实到审判监督岗位上,确保审判监督工作的依法高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