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本级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7年 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玉柏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阜新市本级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同时,对阜新市本级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对阜新市本级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决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8%,同比增长1.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3.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4.2%,同比增长9.6%,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1.7%,同比增长7.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2.7%,同比下降66.3 %。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0.6%,与上年持平;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发生支出。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1.2%,同比增长25.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4.5%,同比增长15.1%,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缺口16.9亿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缺口72.9亿元。 (二)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38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6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4.5%,同比下降2%。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0.6%,同比下降97.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3.7%,同比下降96.9%。 (三)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9.5%,同比增长3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1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同比下降0.4%。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9%,同比下降63.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18万元,为预算的95.9%,同比下降63.6%。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 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积极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较好地落实了“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发挥了财政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阜新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的《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17年市本级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压力依然非常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弥补养老金缺口压力巨大;预算调整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二、主要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针对预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决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改进和完善预算决算编制报告工作,努力提高预算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应当依法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编入预算决算。努力提高预算决算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预算决算的编制应当能够更好地反映预算收支与政策目标结合的情况。要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二)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法律意识。采取落实支出责任、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科学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建立绩效目标合理、指标科学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绩效预算编制水平。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考核途径,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对象与预算安排相一致,探索建立跨年度跟踪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公共预算应当优先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需要,为转型升级提供财力保障。 (三)不断强化各类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密切关注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政府债务规模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严格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对下级政府举借债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违法举债、变相举债行为。全力防控养老金发放风险,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出现支付风险。 (四)优化审计监督体系,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重大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减税降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等财税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严肃财经法纪,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的审计多次披露的普遍性问题,要深挖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进一步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