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 月8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阜新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预算草案;审查了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 年预算草案。 会议同意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上述报告及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阜新市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批准《关于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