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投公司1亿 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回购资金列入 财政预算议案》的决议 (2016年6月28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付志宏所作的《关于将市城投公司1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对《关于市城投公司1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市城投公司1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由阜新跃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分十期每期1000万元向市城投公司支付回购款,市城投公司再向国开基金支付该笔回购款。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基金承接、回购、退出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执行,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切实加强对基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账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回购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防控基金风险,使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