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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决议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事项决定 发布时间:2017/01/11 0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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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决议

 

20161227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其说明。经审议,会议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批准阜新市人民政府筹集资金解决阜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将201612月—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中15亿元分别纳入阜新市20172023年度财政预算,按年度以财政资金补贴阜新市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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