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15日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会期3天。1月5日核酸检测后进入驻地闭环管理,1月6日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 建议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阜新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阜新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2年阜新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 9.通过阜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