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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守护一方河湖安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推进《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纪实
当前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4/11/12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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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守护一方河湖安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推进《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纪实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一个地区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依法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总书记的讲话掷地有声,为我们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聚焦法治、依靠法治的工作方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2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并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为全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为绿水青山筑起一道法治保护的坚实屏障。

及时启动立法  筑牢守护屏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河道纵横交错,全县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名录内河流194条,1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微河流62条,其余小型河沟众多,河道环境卫生管理任务非常繁重。河道垃圾、淤泥如未及时清理,不仅造成污染,每到汛期,河流还会对沿岸农田、房屋造成冲刷,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2022年初,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启动了《条例》起草工作。组织常委会工作人员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坚持生态优先、源头治理、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立法原则,深入到县域7个乡镇14个村屯,实地踏勘20余条重点河流,发放调查问卷5000余份,征求2000余人次群众意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河长,两代表一委员,法学专家,基层干部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历时大半年时间,次年62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当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填补了我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空白,打通了河道环境卫生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使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有法治抓手。通过《条例》的深入实施,我县的河道环境卫生将得到有效管理,一方河湖更加安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

深研细察实督  把准治理“关键”

立法关键在于实施。法规条例实施准备如何?关键性条款如何落实?等等这些问题,都关系到该法规条例能否落实落地。

在《条例》实施启动仪式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强调,我们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依法保障生态更美、更文明。执法部门要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司法,着力发挥法律法规效力。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化三察活动实效,跟踪监督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把准治理关键,依法履职尽责。

启动仪式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每年都安排专题监督议题,多次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察实情、督实效,结合法规实施中存在的河道垃圾堆积、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不够、河道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等多项问题,依法开出解决处方,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河道情况摸底并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力清理河库垃圾,2023年清理河库垃圾35846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清理河库垃圾10289立方米,疏浚河道10公里,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降低了汛期河水泛滥风险。落实日常监管更有效,重要桥梁节点安装监控50余处,派出督导组对河库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督导,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垃圾问题30余处,全部采取措施予以清理。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开展了《条例》宣传普及工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解决了河道垃圾的来源问题。

坚持动真碰硬  瞄准促改“靶向”

以法为纲、持法为剑。《条例》能否达到预期的法律和治理效果,执法工作的效能十分关键。近年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动解决影响《条例》执法效能的三个关键性问题。

推动解决了执法人员不足问题。20239月,县水利局与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签署了《条例》有关条款的行政执法委托书,有效扩充了执法队伍。

推动解决了执法规范性不强问题。督促县水利局对25个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35个乡镇和城区街道执法大队队长、乡镇水利站长共约100人开展了执法技能业务培训,从执法效率、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温度等四个维度强化培训,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动解决了河道砂石盗采问题。督促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巡查、强化监管,各级河长、警长和水管员、库管员不定期开展巡河,合力打击砂石盗采行为。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4次,立案查处相关行政案件4件,形成有效法治威慑,河道砂石盗采行为得到控制。

执法检查动真碰硬,聚焦问题整改、咬住问题不松、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地方人大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站位,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决心。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环境资源结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通过《条例》执法检查的监督推动,关键性条款得到落实,长期制约河道垃圾治理的难题得到解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提升。

持续跟踪督办  构建监督“闭环”

贯彻实施好《条例》重点在精准,难点在常督、长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的精神,依法履职尽责,通过深入调研视察、严格执法检查、落实跟踪督查等组合监督方式构建监督闭环体系,确保《条例》实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今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监督计划,并定期听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常态化监督,持续发挥监督的连续性、持续性、长效性。另外,组织开展跟进式监督,对东沙河、二道河、汤头河等6条河流的河道治理工程进行精准化监督,在工程关键节点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一线,全面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助推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

持续跟踪督办,构建监督闭环永远在路上。回顾《条例》实施一年多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用法律之盾守护一方河清岸绿,成绩突出、效果明显。据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基层一线,组织新一轮《条例》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针对问题紧盯不放、发挥职能作用,以新时代的履职担当,奋力谱写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怡人图景,助力打造绿水青山载乡愁、河湖安澜促振兴的优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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