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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出台办法清河门区推进反腐败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发布时间:2006/12/22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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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清河门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清河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办法(试行)》。
  经过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初审,本次会议对《办法(试行)草案》再次进行了认真地修改和完善,并付诸表决通过。《办法(试行)》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预防职责、预防措施以及责任追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反腐败工作,构建和谐清河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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