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组对区政府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同时对区政府提出了诚恳的建议:一、要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加大对各医疗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二、要继续加强对医疗单位硬件、软件的资金投入,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环境建设。三、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活动。四、随时对下一级以下,特别是对不隶属太平区的医院及各类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抽查,加强对全地区医疗单位的协调管理和检查指导。5、要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好太平医院。(东坡) |